根據《中央編辦關于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單位劃轉國家疾控局管理的批復》(中編辦復字〔2022〕89號),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國家衛生健康委劃轉國家疾控局管理,為國家疾控局直屬事業單位。主要職責為:
(一)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環境與職業健康、營養健康、老齡健康、婦幼健康、放射衛生和學校衛生等工作,為國家制定公共衛生法律法規、政策、規劃、項目等提供技術支撐和咨詢建議。
(二)組織制定國家公共衛生技術方案和指南,承擔公共衛生相關衛生標準綜合管理工作;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指導和愛國衛生運動技術支撐工作;承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履約技術支撐工作;開展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和健康促進工作。
(三)開展傳染病、慢性病、職業病、地方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監測及國民健康狀況監測與評價,開展重大公共衛生問題的調查與危害風險評估;研究制定重大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和國家免疫規劃并組織實施。 承擔疾控信息系統建設、管理及大數據應用服務技術支持。
(四)參與國家公共衛生應急準備和應對,組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和衛生處理相關技術規范。指導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調查、處置和應急能力建設以及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 承擔新涉水產品、新消毒產品的技術評審工作。
(五)開展疾病預防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公眾健康關鍵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推廣疾病預防控制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推進公共衛生科技創新發展。
(六)開展公共衛生專業領域的研究生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專業技術培訓。
(七)指導地方實施國家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和項目,開展對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業務指導,參與專業技術考核和評價相關工作。
(八)開展全球公共衛生活動和公共衛生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執行有關國際援助任務。
(九)承辦國家衛生健康委交辦的其他事項。